說明: 一、依據國民健康署107年8月21日國健慢病字第1070600917號函辦理。 二、「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第六點第8項規定,略以「申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健康加值」方案者,應有登記執業並符合「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三條所規定之專科醫師;除家庭醫學科及內科專科醫師外,新申辦之執行科別醫師,均應接受相關訓練通過後,始能取得辦理本方案之資格」。 三、為強化醫事機構服務之能量及提升民眾接受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可近性,國民健康署委託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規劃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訓練課程」,邀請更多專科醫師能參訓及提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 四、詳細課程資訊請參閱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網站之新聞焦點(https://goo.gl/iMUYn8),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李小姐,電話:02-2331-0774分機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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