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全聯會-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南區分會來函,建請本會推薦「106年西醫基層服務審查醫藥專家」建議名單,若有意願之醫師,請於11/15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審查醫藥專家資格應符合「審查醫藥專家管理要點」第3條所列之規定,並經本會內部會議通過後推薦:(一)具5年以上教學、臨床、實際經驗或實際2年以上(含)全民健康保險西醫基層執業經驗。
(二)5年內未曾違反醫療法及醫事人員專門職業法規受停業以上之處分。
(三)5年內未有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規定,不予特約情形。
二、審查醫藥專家任期1年,期滿得續聘,每次續聘人數不得超過三分之二為原則,每位審查醫藥專家連續受聘次數以不超過3次(含)為原則,如遇各分區科別人力不足或特殊狀況時,不在此限,但如當年度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合國聯合會未續承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勞務委託業務,則審查醫藥專家任期自動失效。
三、請有意願擔任審查醫師者,於11/15前來電或傳真下列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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