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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久松化學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品「"久松"風熱友液(衛署藥製字第031492號,批號SH2013)」之藥品回收一案 [2016-01-26 14:59:44] |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12月30日FDA風字第1040061191號函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4年10月27~28日,派員赴該公司執行104年度「國內藥廠主題式專案查核」,現場抽樣旨揭產品由廠內人員進行含量測定,其結果未能符合規格,故廠內自行主動回收旨揭藥品。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倘有旨揭批號藥品,應立即下架,勿調劑、販售、使用,並依「藥物回收作業要點」辦理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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