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08年8月29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08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新功能類別特材收載之效率,並使醫療器材許可證持有者可於提出納入健保給付建議後查詢申請案之進度,健保署已建置「新特材建議收載作業系統」,可於線上將新功能特材建議納入健保給付,並可查詢自行申請案件之審核進度。 三、健保署表示旨揭系統於108年4月1日啟用,並於108年7月與台灣先進醫療科技發展協會溝通會議中宣導系統使用及上線時程。且自108年2月27日至8月27日,廠商使用旨揭系統曾提出之問題皆已解決,包括使用者權限不足或資料未填妥無法儲存等。另本議題預於108年9月與醫療器材商召開說明會時說明。 四、爰按依前揭文,自108年9月1日起,醫療器材許可證持有者於建議新功能類別特材納入健保給付時,需線上作業列印線上作業建議書,並檢附相關紙本附件函送本署,方予收案。 五、有關旨揭系統再次說明如下: (一)首次進入本系統者,請先至健保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網頁(網址:https://med.nhi.gov.tw)/特材商專區/特材商帳號線上新增作業,開啟入口網頁登入權限(已辦理「特材價量調查網路申報作業」者,無須執行本步驟)。 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08年8月29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08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新功能類別特材收載之效率,並使醫療器材許可證持有者可於提出納入健保給付建議後查詢申請案之進度,健保署已建置「新特材建議收載作業系統」,可於線上將新功能特材建議納入健保給付,並可查詢自行申請案件之審核進度。 三、健保署表示旨揭系統於108年4月1日啟用,並於108年7月與台灣先進醫療科技發展協會溝通會議中宣導系統使用及上線時程。且自108年2月27日至8月27日,廠商使用旨揭系統曾提出之問題皆已解決,包括使用者權限不足或資料未填妥無法儲存等。另本議題預於108年9月與醫療器材商召開說明會時說明。 四、爰按依前揭文,自108年9月1日起,醫療器材許可證持有者於建議新功能類別特材納入健保給付時,需線上作業列印線上作業建議書,並檢附相關紙本附件函送本署,方予收案。 五、有關旨揭系統再次說明如下:
(一)首次進入本系統者,請先至健保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網頁(網址:https://med.nhi.gov.tw)/特材商專區/特材商帳號線上新增作業,開啟入口網頁登入權限(已辦理「特材價量調查網路申報作業」者,無須執行本步驟)。 (二)於入口網頁登入(健保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網頁/管理者/使用者服務登入)後,可提出新功能特材納入健保給付之建議,並查詢自行申請案件之審核進度。
六、本系統使用者手冊,請至健保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網頁/下載專區/新特材建議收載下載。如有疑問或相關意見,可洽(02)2706-5866黃小姐(分機2697)或吳小姐(分機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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