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健保署108年9月26日健保審字第1080013472號函辦理。 二、原料藥ranitidine涉及含有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NDMA)」,經主管機關要求含有該成分相關品項應辦理預防性下架,健保署表示請醫療機構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對於通知下架藥品請立即停止調劑,不得交付病人。 (二)請立即清查所持剩餘涉及藥品數量,並集中放置於獨立區域,以避免誤用。 (三)俟經檢驗確認合格後,始得重新上架,檢驗合格可上架品項更新資訊請至食藥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cid=4)查閱。健保署亦將儘速轉貼於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網址:https://medvpn.nhi.gov.tw/)。 (四)若病人因使用該下架藥品發生不良反應,請醫師於食藥署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進行通報。 (五)病人回診與醫師討論是否處方其他適當藥品時,若涉重複用藥,醫事機構可於申報費用時使用R007註記(配合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藥品回收,重新開立處方),並於病歷上記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