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112年4月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717號函覆荷商波士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關建議將特材「"波士頓科技"周邊血管性氣球導管」(衛署醫器輸字第010199號)、「"波士頓科技"周邊血管切割氣球」(衛署醫器輸字第020292號)、「“波士頓科技”奧芙柔重置導管系統」(衛署醫器輸字第024867號)、「“波士頓科技”楚培斯慢性完全阻塞系統」(衛署醫器輸字第024899號)納入健保給付一案,詳如附件。 二、112年4月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717A號函覆埃默高有限公司有關建議將特材「"考迪斯"奧貝克重置導管」(衛署醫器輸字第022103號)納入健保給付一案,詳如附件。 三、112年4月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717B號函覆英屬維京群島商吉時洋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關建議將特材「"上游"勾貝克穿越導管」(衛部醫器輸字第034750號)納入健保給付一案,詳如附件。 四、112年4月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717C號函覆香港商美瑞特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有關建議將特材「"美瑞特"忍者可控式微細導管」(衛部醫器輸字第033067號)納入健保給付一案,詳如附件。 五、112年4月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717D號函覆巴德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建議將特材「"巴德"威力周邊置入中心導管(三腔)」(衛署醫器輸字第019926號)納入健保給付一案,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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