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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貴會考量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業自105年3月15日施行,建請本署暫緩推動雲端藥歷系統之醫療資訊雲端化政策乙案 [2016-06-15 15:51:35]
說明:
一、復貴會105年5月16日全醫聯字第1050000790號函。
二、本署建置「健保雲端藥歷系統」,提供特約醫療院所醫事人員在就診病人以健保卡插卡認證之情形下,進行線上查詢該病人過去3至4個月內所有用藥紀錄資訊,以避免重複處方及確保用藥安全之作業,係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6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依個資法第6條第1項第1及2款規定,於法律明文規定下,亦或公務機關於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者,得對於個人醫療資料為蒐集、處理及利用。又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9條,個資法所稱法律包括法律及法規命令。
(一)本署建置「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包含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目的之一,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下稱健保法)第63條第1項:「保險人對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辦理本保險之醫療服務項目、數量及品質,應遴聘具有臨床或相關經驗之醫藥專家進行審查,並據以核付費用;審查業務得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及第3項授權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 查辦法(下稱審查辦法),為執行法定職務,提供特約院所醫事人員於必要範圍內查詢。
(二)依審查辦法第18條(本署進行程序審查)及第19 條第9款(本署進行專業審查,對於用藥與病情不符或重複者不予給付)規定,提供特約院所醫事人員查詢,有助於提升特約院所申報費用正確性及醫療服務品質,係執行法定職務所必要
三、復依健保法第16條規定,「保險人得製發具電子資料處理功能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稱健保卡),以存取及傳送保險對象資料。但不得存放非供醫療使用目的及與保險對象接受本保險醫療服務無關之內容。前項健保卡之換發及補發,保險人得酌收工本費;其製發、換發、補發、得存取及傳送之資料內容與其運用、使用管理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保險人擬訂,報主管機關核定發布。」,是以,衛生福利部依該法授權訂定「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下稱保險憑證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之診療服務時,應依醫療需要,讀取健保卡內已存放、上傳之就醫紀錄或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之保險對象就醫結果紀錄及醫療費用資料。但經保險對象設定密碼限制讀取資料者,不在此限。」,健保法已授權保險人及主管機關訂定健保卡傳送之資料內容與其運用規定,符合法律授權範圍。
四、依前開規定,本署請醫事服務機構於保險對象就診時,配合進入「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線上查詢該病人之用藥紀錄,瞭解其先前之用藥情況,係為避免重複處方及確保病人用藥安全,以達增進國民健康目的,亦係執行健保法、審查辦法及保險憑證管理辦法規定之法定職務,符合個資法法律明文及公務機關於執行法定職務於必要範圍內為與原始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之利用。個資法第1條意旨規範除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同時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在不違背個資法前提下,本署提供病人跨院歸戶之用藥紀錄,更有利於醫師開立處方時,對病人病情及用藥狀況之掌握,避免在醫療過程中造成潛在或衍生其他醫療問題及糾紛,期盼醫界予以支持。
五、為保障民眾有限制醫事人員查詢其用藥紀錄之選擇權,民眾可至本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各鄉鎮市區公所眾可至本署各分區業務組或聯絡辦公室、各鄉鎮市區公所健保業務單位設定健保卡密碼,如民眾設定健保卡密碼,並不影響其就醫權益,惟醫事人員無法查詢其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用藥資訊,本項宣導作業包含如下:
(一)除透過本署各分區業務組及全球資訊網輔導轄區醫事服務機構修正掛號區資訊系統,使保險對象健保卡設定密碼時,仍可正常就醫及登錄就醫紀錄,並重申醫療專業上之保密義務,且對於主張隱私權保護之相對人,不應予以歧視性之待遇,不影響該相對人當次就醫權益。
(二)於99年起於新製發之健保卡背面文字說明及發卡簡函,告知保險對象得於健保卡設定密碼事宜:「本卡可載入就醫紀錄,供醫事人員診療參考,如台端不同意,可於各鄉鎮公所或本部健保署各地服務據點設置之讀卡機設定密碼,若密碼忘記,為確保資通安全,請至本部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各地服務據點)解碼。」。
(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健保卡專區及健保雲端藥歷系統專區宣導密碼設定之地點及相關說明。
(四)透過與病友團體溝通及分區業務組說明會重申健保卡設定密碼事宜及保險對象之權益保障。
六、感謝醫界的配合,目前已有1.9萬家醫事服務機構計5萬多位醫事人員查詢使用,從外部反應發現,多數醫療院所及醫事人員對於健保雲端藥歷系統為他們帶來看診處方的方便性給予正面肯定。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問卷調查顯示92%高齡病家支持健保雲端藥歷,可有效避免病人藥物不良反應及重複用藥。貴會係醫師團體代表,請秉於醫師治療病人及提升病人用藥安全之職責,鼓勵所屬會員查詢健保雲端藥歷系統,與本署共同提升民眾用藥安全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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