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符合現行臨床所需,敬請貴會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修訂意見,請 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06年10月16日健保審字第1060036147A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醫療環境變化,部分藥品給付規定已不符臨床所需,爰請 貴會協助重新審視相關規定,並依其必要性填寫 優先順序,提供本會修訂意見,俾利後續討論及修訂作業 。 三、檢送修訂建議表及填寫範本各乙份(如附件),另藥品給付 規定各章節相關內容,請至健保網網站下載(健保署全球 資訊網/藥材專區/藥品/藥品給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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