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107年11月1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疾管防字第1070200938A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請各會員依循下列活性減毒疫苗接種間隔規範執行接種:(一)現行幼童常規接種之活性減毒疫苗含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水痘疫苗及日本腦炎疫苗等三項,應儘可能安排同時間分開不同部位接種,確保疫苗接種效益。(二)活性減毒疫苗如未能同時接種,兩種疫苗應至少間隔4週(28天)再接種,切勿再縮短。(三)如有接種間隔不足,後一劑疫苗應進行補種,以避免該劑疫苗之免疫效果受干擾。 三、為加強對活性減毒日本腦炎疫苗之認識,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業將該項疫苗之「接種實務Q&A」、「各項常規疫苗最小接種年齡與最短接種間隔」及「各項預防接種間隔時間一覽表」等資訊置於全球資訊網(預防接種專區→公費疫苗項目與接種時程→現行兒童預防接種時程,或預防接種專區→常用預防接種資訊→預防接種問與答),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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