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17日衛部顧字第1081961311號公告辦理。 二、為提供民眾週全的長照服務,本會邱理事長泰源一直指示長照專案小組全力呈現醫師在長期照顧中扮演的角色,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8條第3項「接受醫事照護之長照服務者,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特責由本會老人醫療與長照專案小組研議各種配套建議方案,包括醫師意見書之格式與內容、爭取新增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照顧組合項目新增A碼「長期照顧醫師意見書」,建議支付價格1,500~2,000元/次等。 三、現經衛生福利部正式公告列入支付項目「AA12開立醫師意見書」如附件,期待提供民眾醫療與長照最週全的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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