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08年10月25日健保審字第1080036354號函辦理。 二、該署說明略以,為促使醫療資源合理分配及合理健保給付,建置以病人為中心「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及「重要檢驗檢查項目結果共享制度」,採取主動提醒功能,供醫師掌握病人用藥、檢查(驗)資訊及手術內容。 三、基於尊重醫療自主性前提下,屬對病人有利且必要執行,請醫師於病歷上詳細記載並請落實健保申報與病歷記載相符。另該署亦將利用大數據分析篩異管理,檢送管理專案案例如附件。 四、相關管理專案案例,置於該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下載專區/其他/院所申報項目管理案例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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