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1月10日疾管感字第1090500013號函辦理。 二、該署經參考國內外相關指引,並徵詢國內專家委員意見後完成旨揭指引,以提供醫療機構依臨床實務及現況所需,參考內化於臨床作業流程中,落實執行。 三、為強化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正確使用,該署依旨揭指引建議,訂有「醫療機構因應特殊不明原因肺炎之個人防護裝備使用建議」,以提供教育訓練教材之參考。 四、由於中國武漢市發生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本指引提供現階段含括「門、急診區域應有病人分流看診機制」、「個案通報及處置」、「個人防護裝備」、「環境清消」、「重症照護」及「轉送病人至其他機構」等感染管制措施之建議,未來將視疫情發展及相關科學實證資料進行必要的修訂。 五、更多相關指引及整備現況查檢表、教材等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照護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項下,請逕行下載運用。 六、副本抄送本市醫師公會,有關該署新增「醫療機構因應特殊不明原因肺炎感染管制措施指引」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上揭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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