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14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109號函辦理。 二、由於中國大陸河南省及浙江省之武漢肺炎個案數均已超過千例,且當地已出現不易控制之社區傳播,自本(109)年2月15日起將該兩省列入一級流行地區,並修訂病例定義(如附件1),將流行病學條件(一)之一級流行地區擴大至河南省及浙江省,請臨床醫師保持警覺,對符合臨床病例定義之求診病患務必詢問病患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與群聚情形(TOCC),如符合通報條件,應依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措施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四、副本抄送本市醫師公會,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通報病例定義1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依上揭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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