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31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96號函副本辦理。
二、修訂之「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代為陳述病情或代為領藥作業流程」及其問答集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