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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有關成人及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電子補正清單下載,如說明段
  • 2025/05/12

     說明: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5月5日國健企字第1141460519A號函辦理(如附件)。二、參與國民健康署旨揭計畫診所,請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規定,詳實登錄上傳相關資料至該署指定之系統。屆期未登錄上傳或登錄上傳之資料不完整、不正確,經通知期限補正,屆期仍未補正者,該署將不予核付費用。

    刊登日期:2025/05/12 | 點閱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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