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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知,為強化醫療機構及藥局購買含麻黃素類製劑處方及指示藥品數量之管理
  • 2024/10/07

     說明: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3年9月24日FDA藥字第1131411882號函辦理(附件)。二、旨揭函文重點略以:1. 對於含麻黃素類屬指示藥品部分,供應量以每人每次購買7日用量為原則;超出7日量者,藥局(房)應取得當事人同意後,設簿冊登載購買者姓名、藥名、批號、連絡方式、購買原因等資料以供查核。2. 針對該類藥品購買量異常之醫療機構及藥局,每月以電郵通知其上游業者電郵轉知該等機構,應注意其購買量之合理性,並避免該類藥品流於非法用途。

    刊登日期:2024/10/07 | 點閱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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